在1月5日召开的全省社会法庭工作现场会上,商丘市梁园区法院被表彰为“全省社会法庭工作先进单位”,少数民族社会法庭庭长祝坤,作为全省优秀社会法官代表,在现场会上做了典型发言。 在社会法庭建设工作中,梁园区法院紧紧围绕服务大局、化解纠纷、维护稳定工作主题,大力开展社会法庭建设,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,相继在全区成立19个社会法庭,聘任社会法官105名,调解处理各类纠纷228件。特别是少数民族社会法庭,由回族群众代表担任社会法官,积极调处少数民族内部和回汉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,成立仅6个月,就成功调解各类纠纷68件,为社会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,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。省高院张立勇院长亲临社会法庭调研后,对少数民族社会法庭促进民族团结所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。 少数民族社会法庭庭长祝坤在典型发言时,通过参加社会法庭工作的切身感受,向与会代表汇报了做好社会法庭工作的体会,结合实际案例,就维护民族团结做了详细的介绍。 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党组决心以此次现场会为契机,紧紧围绕推动社会法庭工作健康、深入、持续发展要求,把社会法庭建设推向更高层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