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7日,在河南省召开的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暨表彰大会上,梁园区法院作为全省法院系统唯一一家单位,被评为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,受到了省委、省政府的隆重表彰与奖励。 梁园区法院为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处理对接机制,在辖区党委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,率先在全省成立首家少数民族社会法庭,并组织社会力量,聘任社会法官,加强具体指导,采取少数民族信得过、易接受的方式方法,及时化解涉及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内部的各类矛盾和纠纷,为促进多民族团结及和睦相处作出了积极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