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区广大干部职工: 为深入开展“三治三提”推进作风建设专项活动,充分发挥房改办在我区经济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能作用,克服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,为我区建设营造宽松经济发展环境,房改办向您们做出如下服务承诺: 一、全办干部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解放思想、开拓创新;要以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为本职任务,凡是有利于我区经济发展建设的事情,要千方百计地为服务对象做出我们的努力,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,创造一流的服务质量。 二、科室实行文明用语,礼貌待人,对单位或个人前来咨询房改政策和办理房改手续的服务对象,要及时热情接待,耐心细致解答和办理。 三、在接到单位公有住房出售申请书后,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出售的批准文件;单件产权转换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 四、严明工作纪律,严肃处理违规违诺人员。实行公开办公制度,采取首问责任制、AB岗制、限时办结制、失职追究制等工作制度。对违规违诺工作人员,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。 五、工作人员违诺1次者,由单位领导对其谈话批评,并由当事人向服务对象致歉;累计2次者,全办进行通报,责任人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,并酌扣当月奖金;累计3次及以上者,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,并按有关人事管理规定处理;因违诺造成严重后果的,由单位对责任人降职、降级使用或予以解聘,对具有直接责任的分管领导通报批评。 六、向办事人或单位吃拿卡要的,经核实,按党纪、政纪有关规定处理,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 七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为不断改进工作,提高工作水平,完善和增强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功能,欢迎全区各界人士来电、来信、来人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。为方便社会对我们工作的监督,设举报电话,举报电话为229799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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